目 录
1 总则... 1
1.1 项目由来... 1
1.2 编制依据... 2
1.3 评价目的... 5
1.4 评价工作原则... 5
1.5 评价因子、等级... 5
1.6 评价范围... 7
1.7 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 8
1.8 评价标准... 8
1.9 环境保护目标... 11
1.10 评价技术路线... 13
2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 14
2.1 自然环境概况... 14
2.2 社会环境概况... 16
2.3 项目所在地的区域规划及环境规划... 17
2.4 区域污染源调查... 21
3 建设项目概况... 26
3.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 26
3.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占地情况和四邻状况... 26
3.3 本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6
3.4 规划设计条件... 29
3.5 总平面布置... 29
3.6 建设周期和施工安排... 51
4 工程分析... 52
4.1 施工期工程分析... 52
4.2 运行期工程分析... 62
5 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72
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72
5.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评述... 83
5.3 污染治理措施投资估算... 92
5.4 环保治理措施“三同时”验收... 94
6 产业政策和酒店建设的清洁生产分析... 95
6.1 产业政策适宜性分析... 95
6.2 项目建设的清洁生产分析... 97
7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05
7.1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调查及评价... 105
7.2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07
7.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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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由来
宜兴市近年注意保护自然风貌,开发生态旅游,并利用城边丘陵山地和氿滨水面,建成龙背山森林公园、团氿风景区、水浮地公园。一个“城在山中、水在城中、人在园中”的山水旅游城市初步形成。
现重点建设东氿新城区,东氿地处宜兴市东部,北起芜申运河、庆源大道延伸段,东至太湖西岸线,西至东氿大道,南靠宜浦公路、大浦林庄港。
东氿新城区城市设计在尊重实际的基础上创意性地提出了“引湖入城、双向联动” 的总体构想。“引湖入城”,即打通东氿与城东新区的景观通道,使湖区景观能融入城市之中,城市与景区互相带动。“双向联动”,即沿东氿大道和解放西路延长线双向布置主要公共建筑和商业住宅设施。
宜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招标的方式取得了宜兴市解放东路延伸段尽端,毗邻东氿湖地块的开发建设权,拟开发新建办公、酒店及配套服务设施等。
本项目基地位于宜兴城区东南端,解放东路延伸段尽端,毗邻东氿湖,距老城市核心区约4公里。基地红线面积30000平方米,整个项目包括办公、酒店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功能,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22.6米。项目设超高层塔楼地上55层,地下2层;群房地上4层,地下1层。基地三面临湖,景观条件优越。
该项目属社会服务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将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宜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在研究有关文件、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HJ2.2-2008)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并根据环保部门对项目预审表的预审要求,编制了《宜兴东氿大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
1.2 编制依据
1.2.1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2000年4月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新修改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40号令,2005年12月;
(15)《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154号文;
(16)《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
(17)《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2006年7月;
(18)《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2005年5月;
(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20)《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2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
(22)《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苏环管[2002]46号文,
(23)《江苏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苏建市[1992]249号;
(2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98]01号;
(25)《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38号令;
(26)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管[2005]35号,
(27)《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
(28)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
(29)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139-95),江苏省标准局、建设委员会;
(30)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省政府100号令,
(31)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苏环管[2005]148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3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
(34)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
(35) 《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实施细则(试行)》,苏环监[2006]13号;
(36)《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2005]第108号公告;
(37)《无锡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锡政发[2006]424号;
(38)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增设阳台污水收集系统的通知》,锡建总[2006]25号;
(39) 《太湖地区污水厂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072-2007)。
1.2.2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HJ/T2.1-19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1.2.3 建设项目批件、规划设计文件及其它文件
(1)《宜兴东氿大厦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区域开发及其它类),宜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2) 《宜兴东氿大厦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3) 《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4) 《宜兴城东新区概念性规划设计》;
(5) 《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6) 宜兴市规划局规划设计要点 宜规设字(2009)第022号文
(7)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宜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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