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道路照明方式
设计导则(修编)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
前 言
《海南省城市道路照明方式设计导则》系由海口市市政工程设计院于2013年5月编制完成,作为海南省道路照明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道路照明光源等技术的发展,工程设计理念和水平随之提升,原有导则已不能满足现今道路照明设计的需要,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对现有《海南省城市道路照明方式设计导则》进行修编。
修编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收集了海南省及其他国内城市的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资料,听取了海南省部分路灯管理部门的管理经验和需求,参考国内外先进道路照明新技术,在此基础上对导则进行了修编。
修编的基本原则:在原有导则的基础上,根据最新颁布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更新设计理念和设计内容,补充在工程实践中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顺应智慧路灯、智慧城市发展的趋势潮流。
修编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LED照明内容,补充了路灯配电及监控内容,对原有道路照明典型方案进行了优化整合。
本导则将作为海南省道路照明设计提供权威和全面的指导,同时也可作为道路照明施工、验收的参考依据,满足海南省道路照明规范化管理需求。
本导则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同时为使本导则更能符合海南省道路照明实际需要,请各有关单位在应用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反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导则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海南省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
路灯管理所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王进民 周俊华 魏龙 胡建军 李子萌 赵治超
陈宗涛 林书德 张龙 符祥平 吴永贤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郑建宇 刘芹 汤祚庆
目 录
1 总则
1.0.1. 为了加快推进海南省绿色照明示范省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照明管理水平,规范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对海南省各市(县)新建、改扩建的城市道路与城市小街小巷的照明设计具有指导性作用,可作为道路照明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0.3. 海南省城市道路照明设计除遵循本导则外,还应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和《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的要求。
1.0.4.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装高度
灯具的光中心至路面的垂直距离。符号H,单位m。
2.2 安装间距
沿道路的中心线测得的相邻两个灯具之间的距离。符号S,单位m。
2.3 LED路灯光效能
在额定条件下,LED路灯光通量与其消耗的电功率之比,单位lm/W。设计时宜采用LED路灯的额定光通量与额定功率之比。
当光源所发射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光的颜色相同时,则黑体的这个温度就称为该光源的颜色温度,简称色温,符号TC,单位K。
CIE推荐用“测验色”法来定量评价光源的显色性,选用15种测验色,分别计算它们在参照光源和待测光源下的色差ΔEi,Ri=100-4.6ΔEi为待测光源对某种测验色的显色指数,对测验色R1-R8特殊显色指数的算术平均值Ra=1/8∑Ri称为一般显色指数。
单位路面面积上的LED照明安装功率(包括LED模块及驱动电源和控制部件的功耗)。符号LPD,单位W/m²。
2.7 照明自动控制系统
使用计算机、通信和远程测控等各类技术,对城市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实施动态实时管理和程序控制的智能系统 function 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fontSize=n+"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