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类:水土保持方案
简要说明
一、综合说明
1、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 日通过,2010年12月25 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1993年8月1 日通过,2011年1月8 日修订施行;
(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9月28 日通过,2017年11月30 日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2)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利部(水保监[2014]58号);
(2)、《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5]139号);
(3)、《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
(4)、《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8]47号);
(5)、《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8]133号);
(6)、《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20]160号);
(8)、《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南省水务厅(琼水水保[2016]86号);
(9)、《关于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复函》,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函[2017]375号);
(10)、《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海南省水务厅(琼水水保[2019]271号)。
3)技术标准
(1)、《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19年)》(海南省水务厅);
(2)、《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3)、《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复函》(琼府办函〔2017〕375号)。
4)相关资料
(1)《南林分公司职工(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7月;
(2)现场调查资料。
5)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 07 月,取得海 南省企业投 资项 目备案证 明项 目代码:2307-469006-04-01-114543;
2023年2月21 日,万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450号;2023年7月,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南林分公司职工(居民)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023年8月31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3年11月21 日,海南农垦东新农场有限公司委托海南方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设计水平年
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T50434-2018)的规定:设计水平年指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 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本工程施工时间为2023年12月至
2024年11月,确定本方案的设计水平年2025年。
3、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工程防 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范围。本项目建设区总面积为0.47hm2,故本项目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0.47hm2。
4、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和《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本项目位于万宁市南桥镇所在区域属南方红壤区,本项目区属于海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SY4-东
南沿海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2)防治责任目标
本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相关规定进行调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故土壤流失控制比调整为1.0;本项目区属于海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SY4-东南沿海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无法避让,因此林草覆盖率提高2%;项目位于万宁市城区,渣土防护率提高2%以及林草覆盖率提高1%;修正后的6项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为28%。
表1-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防治指标 | 标准规定 | 按项目位置、土壤侵蚀强 度、实际施工情况修正 | 采用标准 | |||
时段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8 | 98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90 | +0.1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5 | 97 | +2 | +2 | 97 | 99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92 | -92 | 92 | 9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8 | — | — | — | 98 |
林草覆盖率(%) | 25 | +2,+1 | +2,+1 | 28 |
二、项目区概况
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必要性
南林分公司职工(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助于解决南林分 公司职工住房问题,改善人居环境,争取让每一位职工家庭都能获得一套 合适的房子居住,实现“ 居者有其屋” 的发展目标。项目于 2023 年 07 月取得 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7-469006-04-01- 114543 ,2023年 8 月 31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且合规的。
2)项目地理位置
南林分公司职工(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万宁市南桥镇南林农场,经度:110.085994° , 纬度 19.405154°。
3)项目场地现状
项目原地貌高程为 54.27m~57.50m,整体地势东北高西南低。项目暂未 进行开挖施工,仅对部分表层植被进行清理,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暂未布置。
4)项目基本情况
南林分公司职工(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为 4733.54 ㎡ ,总建筑面积为 4984. 14 ㎡ ,地上 建筑面积为 4984. 14 ㎡,地下建筑面积为 0 ㎡,容积率为 1.02,建筑密度为18.40% ,绿地率为 41.72%。项目总投资 2125.63 万元,土建投资 1783.76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
筹。建设工期:12 个月(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1 月)。根据现场踏勘,结合项目区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可知,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固定居民点,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表 2-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 、工程组成及布置
1)本项目由主体建筑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组成。
(1)主体建筑区
主体建筑区占地面积 870.97m2 ,新建 2 幢住宅楼,结构形式:框架结 构。本项目主楼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平均挖深 2m。总建筑面积为 4984.14 ㎡,地上建筑面积为 4984. 14 ㎡,地下建筑面积为 0 ㎡,容积率为 1.02,建 筑 密 度 为 18.40% , 原 地 形 标 高 为 54.27m~57.50m , 设 计 标 高 为56.46m~56.87m。
(2)道路广场区
道路广场区指主体建筑区周边道路及周边硬化等区域,道路广场占地 面积约为 1887.74m², 场地出入口位于项目区西北侧。道路广场区原地形标高 54.27m~57.50m ,设计标高为 56.06m~56.67m。
(3)景观绿化区
项目的景观绿化占地面积为 1974.83m2 ,项目绿地率 41.72% 。在建筑 边缘布置以本土植物为主的绿化,起到空间围合的作用。景观绿化区原地形标高 54.27m~57.50m ,设计标高 56.06m~56.67m。
2)建设内容
本次新建 2 幢住宅楼,地上 6 层,建筑高度 19.95m ,地块用地面积 4733.54m2,总建筑面积为 4984. 14 ㎡,地上建筑面积为 4984. 14 ㎡,容积率为 1.02。
3)电力系统
供电电源:本项目从配电房低压母线引来 380/220V 三相四线电源作为正常电源。供电方式:消防设备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互投方式; 双电源分别由市政电源及发电机提供;其他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单回路供电方式;三级负荷为市政单回路供电方式。
4)给排水系统
水源为市政水源,与市政管网连接。室内屋废水分流,污水经化粪池 后,与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区给排水系统连接市内供水管网 和排水管道,施工期间, 已有临时排水措施,通过抽水机将积水、废水等 排往临时排水管道,再通过该管道将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从而满足施工期间的用水与排水需求。
5)内外交通
本项目出口连接现有土路,可满足施工时车辆与人员的通行,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设置施工便道。项目出口处拟建规划道路,可以满足完工后正常出入小区。
6)竖向设计
项目区原地面高程为 54.27m~57.50m ,楼房首层±0.00 设计标高首层 56.46m~56.87m ,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设计标高为 56.06m~56.67m 。竖向规 划充分利用场地自然地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场地标高, 与场外规划市政道路标高相互衔接。场地内的竖向尽可能依据现状标高设计。
3 、施工组织
(1)施工生产生活区
根据施工需要,主体建筑施工时在项目区东北侧临时布置一处施工生 产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面积 400m2,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用于施工人员办公、住宿、施工仓库及机修站及机械停放场,混凝土搅拌系统和钢筋加工根据现场条件就近布置即可。
2)临时堆土区
依据施工需要在项目区内设置临时堆土场地 1 处,位于项目区南侧, 主要用于临时堆放绿化覆土 0.07 万 m3,后续将用这些土方进行回填景观绿化区。临时堆土场占地总面积为 300m2 ,堆放高度 3.0m。
4 、工程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4733.54m2 ,其中永久占地为 4733.54m2 ,重复占地为 700m2。项目占地类型为草地、其他土地。项目组成及占地如下表所示。
表 2-2 项目组成及占地表
说明: 1 、表中占地类型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划分,草地为其他草地,其他 土地为裸土地。2 、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部分占地位于道路广场区及景观绿化区内,属于永久占地内的重复占地, 占地不重复计。
5 、土石方平衡
(1)表土剥离
通过统计施工及监理资料,项目占用草地面积约3550. 16m2,剥离 厚度约0.2m,表土剥离0.07万m3,剥离的表土临时堆至在场地范围内,用于绿化区后期绿化覆土。
(2)主体建筑区土石方主 体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870.97m2 , 主 体 建 筑 区 原 地 形 标 高 为54.27m~57.50m。根据设计资料,设计标高为56.46m~56.87m ,区域平均回填约0.78m ,开挖土方约0.02m3 ,回填土方量为0.09万m³。根据设计资料,项目主体建筑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平均挖深2m,开挖量为0. 11万m3 ,回填量为0.06万m3。
(5)道路广场区及绿化工程区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占地3862.57m2,原地形标高54.27m~57.50m, 设计标高为56.06m~56.67m。预留绿化覆表土0.30~0.40m、道路路面浇 筑0.30m ,道路广场及绿化部分平均回填高度为0. 15m ,回填至设计标 高后即可进行绿化覆土及道路硬化。经核算,此区域共开挖土方量为0.28万m³ , 回填土方量为0.34万m³。
(6)管线施工
其他土方主要为管沟部分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量,挖方约0.04万m³ ,回填约0.03万m³。
(7)绿化覆土
景观绿化区面积 1974.83m2 ,平均覆土厚度按 0.30~0.40m 计,共需回覆表土 0.07 万 m3。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填方总量 1.00 万 m3 ,其中挖方 0.50 万 m3(包含剥离表土 0.07 万 m³ ) ,填方 0.50 万 m3(包含回填表土 0.07 万m³ ) , 无借方,无余方。土石方平衡详情见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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