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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节能项目综合标煤过高的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27 09:34:53

海南省节能项目综合标煤过高的解决办法

一、问题分析

综合标煤过高通常反映项目能源消耗强度大,需从工艺设计、设备选型、能源结构、管理优化等方面系统整改,确保符合《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行业能效标准。

二、具体解决措施

1. 优化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
  • 工艺改进

    • 采用低能耗生产工艺(如海南自贸港鼓励的绿色制造技术);

    • 减少生产环节中的能量损耗(如余热回收、冷凝水再利用)。

  • 设备升级

    • 淘汰高耗能设备,优先选用一级能效设备(如电机、锅炉、空调系统);

    • 针对海南高温高湿环境,优化制冷 / 制热系统效率。

2. 调整能源结构
  • 可再生能源替代

    • 利用海南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通过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替代部分化石能源;

    • 推动 **“绿电” 采购 **,接入海南自贸港清洁能源电网。

  • 能源梯级利用

    • 建设多能互补系统(如 “光伏 + 储能 + 余热发电”),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

3. 强化节能管理
  • 智能化监控

    • 安装能源管理系统(EMS),实时监测能耗数据,动态优化用能方案;

    • 针对海南气候特点,优化空调、照明等公共区域的分时分区控制

  • 制度完善

    • 制定节能奖惩制度,明确各部门能耗指标及考核机制。

4. 政策支持与技术咨询
  • 申请专项补贴

    • 利用海南省 “清洁能源岛” 政策,申请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或税收优惠;

    • 申报国家绿色制造试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 技术合作

    • 联合海南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能效对标与技术攻关

三、审批与验收应对策略

  1. 重新编制节能报告

    • 若标煤量超原设计 10% 以上,需重新进行节能评估,调整方案后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2. 专家论证与沟通

    • 邀请行业专家对整改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审批补充材料;

    • 提前与海南省发改委或节能审查机构沟通,明确整改方向。

  3. 验收准备

    • 项目建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能效测试,确保达到批复的能耗指标;

    • 未达标的项目需限期整改,否则纳入信用监管 “重点关注名单”。

四、典型案例参考(海南实践)

  • 洋浦经济开发区某石化项目:通过余热锅炉 + 蒸汽轮机改造,降低标煤消耗 20%,获省级节能补贴支持。

  • 三亚某酒店:安装海水源热泵系统替代传统空调,年节约标煤 1200 吨,入选海南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五、长效机制建议

  1. 建立能耗预警机制

    • 对年综合能耗≥5000 吨标煤的重点项目,实施月度能耗监测

  2.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EMC)

    • 引入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以 “节能效益分享” 模式降低企业初期投入。


通过以上措施,可系统性降低项目综合标煤消耗,同时符合海南自贸港 “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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