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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安海风小镇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方能投资顾问

作者: 轶名 日期: 2013-04-19

 

黎安海风小镇(AJ~EJ标段)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黎安海风小镇(AJ~EJ标段)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黎安海风小镇(AJ~EJ标段)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AJ~EJ标段部分)

2.1
工程概况

海南国际旅游岛由《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批准实施,为贯彻落实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计划,开发滨海旅游项目,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陵水黎安地区设立先行试验区,以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发展。

黎安海风小镇项目为先行试验区三个集中安置性工程之一,安置对象为黎安镇原有黎丰、黎安、黎明、后岭、岭仔村及林场,共计五个行政村和一个林场的村(居)民。黎安海风小镇位于先行试验区东北角,西依东高岭、东临南海,北接椰林镇,南濒黎安港,项目自南向北分为A、B、C、D、E五个片区,总投资约65亿元,规划用地约264.5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本次招标的为黎安海风小镇A、B、C、D、E五个片区内的安置住宅,共4600户,单个安置住宅占地175平米,建筑面积252平米,设计采用一个基本户型,三个建筑风格(渔家风情、新黎族民居、海岛椰风)、六种住宅类型、两种户型拼接组合形态的联排建筑。其中A片区位于小镇最北部,片区总用地面积为28.6公顷,地块总面积为20.86公顷,总户数为501户,B片区总用地面积为35.5公顷,地块总面积为25.88公顷,总户数为727户;
C片区位于小镇中部,片区总用地面积为43.76公顷,地块总面积为34.24公顷,总户数为750户;D片区位于小镇南部,片区总用地面积为68.35公顷,地块总面积为56.12公顷,总户数为1120户(包括单身公寓);E片区位于小镇南部,片区总用地面积为88.36公顷,地块总面积为70.29公顷,总户数为1485户。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AJ标段、BJ标段、CJ标段、DJ标段、EJ标段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六个标段,其中AJ标段、BJ标段、CJ标段、DJ标段、EJ标段对应黎安海风小镇A、B、C、D、E施工标段。

2.3
招标范围:各标段红线范围内安置性住宅的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变配电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工程及场平工程、临时展厅工程施工(仅限于AJ合同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阶段的施工监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AJ~EJ标段部分)

从施工准备期起至保修期结束并最终签发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60日历天,保修期监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预计开工时间为2013年4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AJ~EJ标段部分)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中所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业绩、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3、各投标人只允许就本项目6个标段(AJ标段、BJ标段、CJ标段、DJ标段、EJ标段、市政工程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果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上述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的,只允许其中注册资本金较大的一家企业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如注册资本金相同的,以近一年营业额较大的一家企业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如近一年营业额也相同的,仅允许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五、购买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政府)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原件(若有);

(6)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与海南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各分项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注册类证书等其他证书(原件);

(8)《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参与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承诺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2)。

如上资料(2)、(3)、(4)、(5)、(6)、(7)需要另外提供复印件2套(简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或所要求人员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均不予接受报名,本项目不接受一个单位对多个标段同时报名,报名时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阶段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3年5月3日8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持身份证准时出席。

递交地点: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政府院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官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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