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总则... 1-4
1.1评价任务由来. 1-5
1.2编制依据 1-5
1.2.1环保法规、文件... 1-5
1.2.2评价技术导则... 1-6
1.2.3与项目有关文件... 1-6
1.3评价目的 1-7
1.4评价等级、范围与保护目标确定. 1-7
1.4.1评价等级... 1-7
1.4.2评价范围... 1-7
1.4.3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目标... 1-8
1.5评价重点 1-8
1.6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1-9
1.6.1评价因子... 1-9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9
1.6.3环境质量标准... 1-10
1.6.4评价采用的规范... 1-11
1.7评价指导思想. 1-11
1.8评价工作程序. 1-12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及投资情况. 2-1
2.2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原辅材料. 2-1
2.3 员工人数及工作制. 2-2
2.4 服务范围 2-3
2.5 公用工程 2-3
2.6 厂区布局合理性分析. 2-3
3 项目建设地区环境概况... 3-1
3.1 自然环境概况. 3-1
3.1.1地理位置... 3-1
3.1.2地形地貌... 3-1
3.1.3水文情况... 3-1
3.1.4气候气象... 3-2
3.2 社会环境概况. 3-3
3.2.1平望镇... 3-3
3.2.2平望镇经济开发区... 3-4
3.3 项目周围区域概况. 3-4
4 工程分析... 4-1
4.1 污水处理工艺. 4-1
4.2 工艺特点 4-1
4.3 设计进出水水质. 4-2
4.4 工艺评述及尾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4-2
4.5 尾水排放口选址分析. 4-2
4.6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 4-3
4.6.1废水... 4-3
4.6.2废气... 4-3
4.6.3噪声... 4-4
4.6.4固废... 4-4
4.7 项目建设前后污染物的“三本帐”. 4-4
5 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和评价... 5-1
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 6-1
6.1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 6-1
6.1.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6-1
6.1.2水环境质量评价... 6-2
6.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 6-3
6.2.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的来源... 6-3
6.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6-5
6.3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和评价. 6-6
6.3.1环境噪声现状调查... 6-6
6.3.2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评价... 6-7
7 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7-1
7.1 预测模式 7-1
7.2 预测因子及尾水排放量. 7-2
7.3 预测内容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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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评价任务由来
平望镇位于吴江市中部,地处太浦河、大运河的交汇处,是吴江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全镇总面积80.95平方公里,其中市镇面积3.60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42500亩。全镇辖13个行政村,在册人口5.5万人。
平望镇属太湖流域,辖区内河道纵横,河、湖、荡环绕,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36%,是典型的江南水乡。遵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指示,根据《吴江市平望镇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第十章、第十一章的规划要求,决定建设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联合处理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及区内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以保证地表水水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依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本项目分2期建设,每期处理规模为1.5万吨/天,总处理规模为3万吨污水/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该新建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及决策的依据之一,同时也为工程建设的设计和环境管理服务。为此,吴江市平望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承担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任务,本次环评是针对1期和2期进行的。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1~2.3-98)和(HJ/T2.4-95)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在仔细阅读、研究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初步踏勘的基础上,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要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环保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7;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8]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29;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1998.1.4;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2年版;
11)《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
12)《关于工业节水“十五”规划》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1017号文);
13)《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38号令);
14)《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
1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江苏省环委会[98]1号文);
16)《江苏省太湖水水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6月14日江苏省人大会议通过;
17)《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1年;
18)《江苏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水利厅,2003年3月;
19)《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江苏省环境保护局,1998年6月;
20)《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大会议批准;
21)《印染废水污染防治指南》。
1.2.2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1993.9.28;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1995.11.28;
3)《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标准化编制规定》。
1.2.3与项目有关文件
1)《吴江市平望镇环境保护规划报告》;
2)《关于对吴江市平望镇新建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境保护预审见》(苏环建函[2003]580号);
3)《关于“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批复》(吴计投[2003]25号);
4)《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1.8;
5)“关于开展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任务委托书”,吴江市平望镇人民政府,2004年4月;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003年8月19日。
1.3评价目的
本项目评价的目的:通过工程分析和项目建设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确定产生影响的主要环境因素,预测和评价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对评价范围内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等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缓解措施,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以保证项目建成运行后,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排放标准等的要求,促使地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4评价等级、范围与保护目标确定
1.4.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和HJ/T2.4-95)(简称“导则”,下同),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尾水排放量为3万吨/天,污水复杂程度为中等,拟定的纳污河流为京杭大运河,属于中型河流,水质规划目标为Ⅳ类,故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2)环境空气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主要大气污染物H2S等标排放量Pi<2.5×108,且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平原地区,故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平望镇,属于环境噪声2类功能区,且主要的噪声源是离心泵、污泥回流泵、混流射流器等,预计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量不大,故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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