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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违反“八不准”“三不准”将被处罚

海南方能投资顾问:www.yangzz.com

作者: 轶名 日期: 2015-08-24

  8月24日起,海口警方交通整治行动将进入第二阶段,警方对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除了责令其戴绶带参与纠违外,还要依法进行处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依法、文明驾车,听从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占大多数

  据警方统计,从7月22日开始整治以来,截至8月21日,30天来违反“八不准”被责令戴绶带参与纠违的有40649人,其中在机动车道行驶的13980人,占34.39%;逆行的12143人,占29.87%,此两项共占了总数的64%。其他各项:闯红灯的3258人,占8.01%;超限载物的2805人,占6.9%;驾驶电动车时接电话的1821人,占4.48%;载人超过1人的1649人,占4.06%;安装、手持遮阳伞的1020人,占2.51%;不靠右侧行驶的489人,占1.2%。

  8月23日,海口警方共出动警力1452人参与交通整治行动。据统计,从8月22日至23日15时,教育电动自行车违法人7080人,其中责令戴绶带纠违730人。查扣52辆电动自行车。发放交规教育卡10188张,交规提示贴5214张,发放宣传单6198张。发动社会志愿者100人参加整治行动。处罚违停非现场机动车1080辆,现场责令驾驶员戴绶带纠违11人,拖移4辆,共处罚违停车辆1095辆。查扣三轮车19辆,拘留1人。查扣摩托车45辆。

  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将处罚

  8月24日起,海口警方对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除了责令其戴绶带参与纠违外,还要依法进行处罚。

  违反电动车“八不准”的具体处罚如下:

  违反“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50元;

  违反“不准逆行”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

  违反“不准闯红灯”的(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罚款50元;

  违反“不准超限载物”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罚款30元;

  违反“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的(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罚款30元;

  违反“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罚款50元;

  违反“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的(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罚款30元;

  违反“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的(驾驶擅自改装的非机动车罚款或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分别罚款30元和50元。

  违反机动车“三不准”的具体处罚如下:

  违反“不准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违法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不在现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处以100元罚款、可以拖移车辆;

  违反“不准闯红灯”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违反“不准随意变道”: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未按行驶顺序依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处以100元罚款;

  驾驶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未按行驶顺序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处以200元罚款。

  【相关报道】亲,注意啦下周一起

  违反“八不准”“三不准”将被罚

  整治动态

  记者从海口警方召开的交通整治推进会上获悉,自7月22日开展集中交通整治行动以来已过去4周时间,截至目前有4万余人因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被责令戴绶带参加纠违,50人被依法拘留,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警方表示,从8月24日起,如有再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的,将一律依法给予处罚。

  数据说成效

  戴绶带纠违者较第一周下降45%

  事故总数环比下降8.3%受伤数下降22.6%

  截至8月18日,海口公安共投入警力47600多人次,责令戴绶带纠违4万余人,其中违反电动车“八不准”39670人、违反机动车“三不准”959人;共依法拘留50人。

  经过4周的严管严治,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整治的第一周,平均每天约有2000人被责令披绶带、戴袖章,协助纠正违章,每天约有140辆电动车违章被查扣,每天约有13000人次因交通违章送到交规学习点进行法规学习。到了第四周,平均每天约有1100人被责令披绶带、戴袖章,协助公安纠正违章,较第一周下降45%;每天约有130辆电动车违章被查扣,较第一周下降7%;每天约有8400人次因交通违章接受交规学习和教育,较第一周下降35.4%。

  同时,交通事故明显减少。7月22日至8月18日,海口共发生一般以上的交通事故41起,环比下降8.3%;其中受伤49人,环比下降22.6%;死亡13人,环比下降2.4%。

  此外,整治期间,海口部分交通设施得到完善,施划了海府路与白龙路、滨海大道与玉沙路等8处重要交叉口的电动车过街引导线;海府路(老省委路段)、龙昆北路与龙华路交叉口等3条路段增设了非机动车通道;设置了滨涯路等路段的中间隔离护栏;开通了海秀东路彩虹天桥、东湖三角池、义龙西路路口过街通道的交通信号灯,并划设人行斑马线。

  处罚更严厉

  下周起违反“八不准”“三不准”

  不单“站岗”纠违教育还要依法处罚

  下一步海口警方将在巩固整治成效上和防止乱象反弹上下功夫。

  海口警方表示,接下来,坚持警力投放不减,仍保持每天有1700余名警力上街执勤,实施错位调整执勤时间,根据各路段、重点路口的交通情况,对上、下午执勤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保持中午、晚上时间有适当警力在岗在位。

  同时,将整治范围扩大至滨江西路、新大洲大道、椰海大道等目前没有整治的路段,继续完善道路设施建设,对各条道路进行机非隔离改造。

  从8月24日起,把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的人员要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并继续实行戴绶带、观看录像等教育措施。同步查扣摩托车违法入市,以及摩托车在车站、码头聚集候客、乱停乱放,以及乱闯红灯、货物超载、搭载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乱象顽疾。

  同时,警方表示将适当调整规范交通基础设施,预计3个月内要对海垦路、丘海大道、龙华路等20条道路增设机非护栏、防撞立柱、标志牌,5个月内对碧海大道、博爱北路、安宁西路等346条道路施划非机动车道标线,并完善配套设施,2个月内要对凤翔路、琼州大道、海府路等22条道路123处不必要道路开口进行封堵,并完善绿化带和隔离护栏。

  违反电动车“八不准”

  每项怎么处罚?

  1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罚款标准:30元

  2不准逆行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标准:50元

  3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4不准闯红灯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罚款标准:50元

  5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

  罚款标准:50元

  6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30元

  7不准超限载物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罚款标准:30元

  8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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