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三年实施和完成,2011年全镇危房改造100户。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合理规划,逐年实施。
(2) 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按照“住房危险程度重的先建,危险程度轻的后建,确因特别困难无房住户先建,一般困难户后建”的要求,针对性实施。
(3) 坚持以危房户自建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危房改造以危房户自建为主,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多渠道筹措资金。
(4) 坚持原址重建为主,异地迁建为辅的原则。房屋主体结构已经破坏而无法居住的拆除危房原址重建,原则上不得新开基建房,重建面积40-60平方/户,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局部破损的实行维修改造。
三、 实施步骤
(1) 调查摸底阶段。4月15目前以村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危房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并按上述原则作出三个年度计划上报建设局。
(2) 确定对象阶段。4月25日前由镇危房改造办公室为主,房管局专业人员配合,对上报的危房改造申请户进行逐户核查,按要求核定改造户名单。
(3) 组织实施阶段。5月25日前完成审批和公示,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9月30日前完成施工。
(4) 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由建设部门组织财政、审计、国土等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同意验收。
四、 补助标准:
纳入本年度危房改造对象的原则上按4000元至18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镇政府已经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
(2) 强化责任:镇政府为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主体,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并与危房改造户签订责任书。各相关单位要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贯穿于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确保改造质量。
(3) 检查督办:为保质保量的完成危房改造任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派出检查组,督促指导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完工后,要逐户建立危房改造档案,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